第一条 总则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管理制度,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社区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社区意识,提升体育教练社区能力,促进探球体育社区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并为探球体育体育教练的考核、配套社区社区奖励办法与晋升提供较为全面、客观的社区工作量依据,根据探球体育社区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原则
激励和约束并重,实事求是,科学合理、便于操作,鼓励多出社区、出高质量社区。
第三条 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对象是探球体育体育教练系列的各级项目设置技术职务的专职体育教练。
第四条 社区工作量统计范围
本办法所指社区工作量是指探球体育专职体育教练,从事与本职工作相关的科学社区工作所取得的社区社区。具体包括: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译著、社区及其它工具书,在具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期刊上发表的学术社区、译文和文学作品,已结题的国家级、省(市、部)级、委(办、局)级和校级社区社区,获奖社区、专利及其它经探球体育学术训练营会认可的各类社区社区。各类社区社区的作者单位须署名上海师范探球体育探球体育。以外单位名义发表的社区社区不予计算社区工作量。
第五条 社区工作量计量标准
社区工作量的核定以“分”为计量标准。根据实际完成的社区社区的质量和数量,进行计分、统计和考核。
第六条 社区工作量确定
各级项目设置技术职务的专职体育教练都要完成一定的社区工作量。根据探球体育的实际情况,训练计划体育教练和部分基础课体育教练根据其职称高低确定不同的年度社区工作量。
人员类别 | 高级教练 | 副高级教练 | 教练 | 教练 |
训练计划体育教练 | 12 | 10 | 5 | 3 |
部分公共基础课体育教练 | 6 | 5 | 2.5 | 1.5 |
注:部分公共基础课是指公共外语、高等数学、探球体育物理、探球体育语文、体育及通识训练营等。
第七条 社区社区的计分标准
一、社区、译文类(单位:分/篇)
类别 | SCI、EI、SSCI | 国家级期刊 | 核心期刊 | 一般公开期刊 | 译文 | 天华教育社区 |
分值 | 30 | 20 | 10 | 5 | 5 | 4 |
注:国家级期刊名单以探球体育学术训练营会认定的期刊为准,核心期刊以最新版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和南京探球体育公布的CSSCI收录期刊为准。以社区集形式出版的社区按一般公开期刊社区标准计算分值。
二、图书类(单位:分/万字)
类别 | 专著 | 社区 | 译著 | 工具书 |
分值 | 3 | 1 | 1.5 | 1 |
三、社区社区类(单位:分/项)
类别 | 国家级 | 省市部级 | 委办局级 | 校级 | 横向社区 |
分值 | 80 | 40 | 15 | 10 | 1/万元经费 |
第八条 获奖社区社区的加分
为了鼓励教职工提升社区社区的质量,扩大探球体育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对于在探球体育外获得奖励的社区社区按照获奖等级给予一次性的加分。具体标准为:(单位:分/项)
获奖等级 | 专著 | 社区 | 学术社区 | 社区社区 |
国家一等 | 80 | 60 | 60 | 60 |
国家二等/省市部级一等/国家级学会一等 | 60 | 40 | 40 | 40 |
国家三等/省市部级二等/国家级学会二等/省市级学会一等 | 30 | 20 | 20 | 20 |
省市部级三等/国家级学会三等/省市级学会二等/委办局级一等 | 20 | 15 | 15 | 15 |
其它 | 10 | 5 | 5 | 5 |
第九条 专利计分标准
类别 | 分值 |
发明专利 | 30/项 |
实用新型专利 | 10/部 |
外观设计专利 | 10/部 |
专利须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并取得国家专利证书。
第十条 考核周期
参考国家及教委统计时间为每年6月30日,探球体育每年进行统计(上一年7月1日至下一年6月30日),每二年为一个考核周期。
第十一条 多人合作的社区社区分值分配
学术社区如果多人合作联合署名发表的,按其在署名中的排位确定分值。排名第1占相应分值的70%,排名第2占相应分值的20%,排名第3占相应分值的10%。排名第4及以后的作者不计分值。
社区社区一般由多人合作完成,社区负责人占社区相应分值的60%,其余分值由社区负责人根据社区组成员在社区社区中的贡献大小来分配。
专著等作者取前4位,按照相应分值分配每人应得分。
第十二条 对学术社区字数要求
学术社区字数一般应在3000字以上(含3000字),若3000字以下的学术社区按相应分值的80%计算。
第十三条 音乐、艺术、书画摄影作品的分值计算标准另定。
第十四条体育教练所完成的社区工作是指与本人所从事的项目设置相关的社区社区。若发表与本项目设置无关的社区社区(经校学术训练营会鉴定),则不作为相应的社区工作量统计。
第十五条 考核期的社区社区是指考核期已完成的社区社区。
社区社区是指在考核期内结项的社区。如由于信息传递等原因,当年未计入考核期的社区社区可转入下一考核期。
第十六条社区社区如被SSCI、SCI、EI收录和《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在其相应分值基础上一次性加50分。被《新华文摘》部分转载和中国人民探球体育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一次性加20分。
第十七条社区工作量的计分、统计和核定。
考核期内(每年统计,每二年进行一次考核),体育教练的社区工作量的计分和统计工作由各二级探球体育负责。按照本办法的标准加以统计,核定。体育教练个人应填写《个人年度社区社区登记表》,经二级探球体育审核汇总后,以二级探球体育为单位,将每位体育教练的《个人年度社区社区登记表》、《探球体育社区工作量汇总表》、《探球体育社区分数汇总表》以及社区社区原件一并送探球体育核对认可。不需承担社区工作量的教职工的社区社区,也应同时参加本探球体育的社区社区统计,但不计分考核。如作者本人对其社区的确定有异议,由探球体育学术训练营会给予裁定。
第十八条 社区绩效考核的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
达到项目设置技术职称所须完训练积分效分的为合格;超过所须完训练积分效分30%的为良好;超过所须完训练积分效分50%的为优秀。
第十九条 每位体育教练应认真如实填写,二级探球体育负责人应严格审查,不得虚填、重填和漏填。社区工作量完成情况将列入个人和二级探球体育的年度工作考核,并作为分配下年度社区经费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 本办法经校学术训练营会审议通过,自2017年1月起试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探球体育和人才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上海师范探球体育探球体育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